会议传出信息,针对长三角流域跨界水体污染问题,长三角各省市积极加强环保联动与协调,形成了长三角跨界水体生态补偿机制总体框架。
长三角地区水资源总量丰富,但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,出现了“水质性缺水”局面。近年来,长三角各地加大了污染防治力度,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,水环境质量局部得到改善,但总体不容乐观。
据了解,此次研究形成的长三角流域跨界水体生态补偿机制,是在建立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目标双向考核制度的基础上,通过确定双方责任、制定补偿标准、核算补偿金额等方式,形成的一种污染赔偿或者受益补偿的制度。
根据补偿机制总体框架,机制实施范围包括长三角所属16个城市,拟选择跨省界河道开展相关试点。长三角流域跨界水体的生态补偿机制,采取受益补偿与污染赔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。一般情况下,当上游地区出境水质优于控制目标时,下游地区应对上游地区实施补偿;当上游地区出境水质劣于控制目标时,上游地区应对下游地区实施赔偿。补偿的形式主要是资金补偿,同时也鼓励上下游各方通过协商,采用政策补偿、项目补偿、智力补偿等形式来代替。
与此同时,长三角地区还将建立长三角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制度、长三角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联合在线监测制度、长三角流域跨界水体联合治理制度,并建立起长三角流域跨界水体生态补偿纠纷仲裁、水体污染预警应急等配套制度。